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监督职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更加规范,根据最高检《“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探索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要求,郸城县人民检察院组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组对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11月12日上午,巡回检察组在县司法局召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动员会。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巡察组组长周小丹,巡察组副组长、第三检察部主任刘宗凯,县司法局副局长刘振,社区矫正中心主任王智浩,巡回检察组成员及社区矫正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会上,刘宗凯宣读了《2024年郸城县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方案》,详细介绍了本次巡回检察工作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检察内容等。刘振表示社区矫正中心和各司法所将积极配合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把巡察当做一次发现问题、改进工作的机会。
就如何做好此次巡回检察工作,周小丹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重大意义。要认识到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是顺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的必然选择,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二是科学统筹、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要始终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监督质效,从注重发现和提出问题向注重发现和推动有效解决问题转变。三是强化协调配合,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要正确把握法律监督的角色定位,在有效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中,帮助做好社矫对象帮教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和检察监督的双赢多赢共赢。